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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天,小毛從學校帶回來一封黏好並在封口上簽了名的信件

 

非常之慎重,讓我很驚訝!心想,到底是封什麼重要信件需要如此

 

和我的作風有點像,會在封口上簽名,要我還會再標示日期呢

 

其實這一定是和上回那偷兒事件有關係,據小毛回來轉述

 

只能帶回家給家長看,小朋友們不能拆閱(但還是有同學偷看)

 

回家敢緊地放下手邊事,看看是否如我所想

 

沒錯!是封班上家長代表,正因為那件事為了體恤吳老師的教學認真

 

是位盡責的好老師,且從教育的立場來思考

 

這事處理起來須顧及的層面甚多,所以同聲同意的發起班費樂捐活動

 

其實我滿感動的,大家願意來讓此事告一個段落,回歸到正常生活

 

但我以為,這不是反而縱容了那偷錢的同學

 

明知他就在班上,而又發起這個活動,豈不是叫那位同學不用再在意此事

 

也不用擔心還錢和負責,讓他更有理由的去逃避他的錯誤

 

難道這就是學校消極的態度,真的很遺憾這種冷處理的方式

 

小毛很有責任感的在關心著這事,因為她也很知錯的不該將錢放在學校

 

導致引起同學有犯罪的動機,雖然老師也願意的來承擔

 

這樣的好老師,和同學們在家長的合力之下肯一起面對

 

唯獨那偷兒同學還不願出面認錯,令人深感遺憾

 

就在我要拿出那封家長代表的信寫回條時

 

發現信封袋裡放了一張千元鈔,我知道了,這是我家小毛放的

 

她拿出了自己的零用錢來負責作為賠償

 

當下,我居然感動的,不是因為放了多少錢的關係

 

而是,這是我家的小孩,才國二,竟會這麼知人善意的

 

更懂得如何幫家長減輕負擔,而這偷兒卻拿著偷來的錢

 

三兩天的工夫就幾乎耗盡,為什麼會差別如此大

 

小小的舉動,小小的年紀,小小的挫折,因為自己的一念

 

這一課,讓她長大不少

 

我有這樣的小孩,是何等的有幸啊

 

再有來世換我當妳(小毛)的小孩

 

 

1001020

 

ps.剛剛才發現還夾了張字條

 

雖然有一個錯別字,是責任啦!這字....還得再練練

 

練一下毛筆字

 

但...還是粉感動的,沒關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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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憂沫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